地 址:洛阳市孟津送庄开发区
乘车路线:火车站(汽车站)乘坐996、367、307至分水岭站下车,向西200米路北即到
联系人:杨女士 裴女士
电 话:0379-62269779 678855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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洛阳市康怡老年公寓暂行收费标准
第十二条 补充条款
1、乙方入住当天给予免费基本体检和初步定级,根据初步定级交纳相关费用;一周后根据乙方入住期间的情况需要重新定级的,根据新级别增减相应费用;
入住期间根据乙方的身体状况、生活能力及家属要求随时调整护理等级和收费标准(体检定级费用不可免除)。
2、老人在入住期间需要临时用车,费用自理(先到财务室交费或者老人签署同意交费单后方可派车)。
具体收费标准为:其它地区视具体情况定。需要护工陪同,正常车费外加护工费200元/天。
3、乙方在住期间要回家,需由乙方家属签订知情书,书写请假条,交给护理中心,由班长或主任签出门条并盖章,门卫收到出门条方可放行。
4、乙方入住时所带来的物品需告知班长并做记录,贵重物品、现金等可存放公寓办公室或财务室,否则丢失甲方不负责任。
5、乙方入住期间每月1~5号统一交纳费用,15日以后新入住的老人,交纳当月的实际天数费用和下个月的费用。逾期交费超过10天,公寓将按照日1%收取滞纳金。
6、自理级长者办理长期出门证,必须有家属签字,并附签字家属身份证复印件。
7、老人入住交费后,必须签订《养老机构老人入住协议书》。
8、严禁在房间内存放和使用大功率电器,包括:热的快、电饭煲、电热壶(杯)、破壁机、非安全器具等一系列大功率电器。
9、对于使用大功率电器者,一经发现,没收其大功率电器,并由公寓统一登记保管。若再次发现使用者,没收并处罚金100元。
10、如乙方身体条件允许,需要自己做饭的,可书面提出申请,签订责任书,公寓免费提供自助式厨房,钥匙押金50元,电费按实际收取0.6元/度。每月电费不足20元,按20元收取。
11、禁止持有长期出门证的长者帮不能出去的长者购买或捎带违禁物品,如:烟、酒、大功率电器等,一经发现没收其长期出门证和违禁物品,并禁止外出。
12、应急备用金:经济型2000元,自理级、介助级3000元,介护级、特护级5000元。在紧急情况下使用后,应及时补足备用金,长者退院时全额退还;
13、朝南房间,公寓楼加收200元/间,经济型100元/间,康复中心300元/间;单人间:公寓楼在个人费用基础上加收600元/月(经济型550元/月);
14、空调使用费每月200元/台(康复中心300元),电扇(自备)30元/台。冬季国家规定取暖期间必须缴纳取暖费,根据长者要求,可提前或延后,按天计算费用。夏天空调费按月收取;
15、餐费初次入住时预收450元,以后按上月实际消费缴纳;
16、在康怡医院住院期间,根据长者生病时的身体状况,参考公寓护理级别标准收费;
17、单项收费:送饭、洗澡、洗衣物分别100元/月,经济型每周做卫生一次,100元/月;
18、夫妻入住3号公寓楼同一房间,可享受优惠350元/月;
19、按半年、一年、两年趸交,未满入住时间,将按月交费标准结算;
20、春节期间(腊月27至正月初七),在院过节长者加收服务费200元,不按天计算;
21、自备冰箱,适当收取电费,30元/月;(不分大小)
22、临时外出用车,不用陪同,正常收取车费,需要护工,正常车费外加护工费200元/天;
23、长者去逝后.协助处理后事服务费为 600元。
24、长者辞世用车,500元起步,超过50公里,按10元/公里计算(高速收费另算)。
洛阳市康怡老年公寓 2022年元月